浅谈机关文书档案以“件”为保管单位归档的利与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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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骞丽萍.浅谈机关文书档案以“件”为保管单位归档的利与弊[J].大陆桥视野,2011(8):32-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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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骞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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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新疆乌鲁木,83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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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书档案立卷是我国机关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立卷改革要求“简化整理,深化索引”,这是我国档案工作改革的巨大突破。,本文通过对传统立卷方式“卷”改革后,改“件”的立卷方式进行对比,阐述以“件”为保管单位归档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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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书立卷 立卷改革 改“卷”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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