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9年 ,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 ,从此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有效地纳入了司法监督的范畴。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无疑是国家民主与法制健全的重要体现 ,工商机关的执法人员通过长时间的教育和学习 ,对行政诉讼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均有较为明确的认识。十多年来 ,工商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 ,无不充分考虑司法监督及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权利。为行政诉讼的展开 ,做了充分准备。应当说 ,少数地方曾出现过的“恐诉症”及以“没有一起诉讼案”为“荣耀”的错觉 ,早已成为过去。实践告诉我们 ,正是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 ,为工商机关的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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