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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摘    要:广州:物价局发布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2013年12月下旬,广州市物价局等政府部门联合发布~系列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文件,规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为2.8元/平方米·月。新建楼盘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确需超出政府指导价的,须在招标前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物业服务企业调整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应当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并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

关 键 词: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物业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住宅小区  价格主管部门  物业服务费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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