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主组织法人化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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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家乐.关于业主组织法人化的几点思考[J].住宅与房地产,2014(9):6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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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家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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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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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业主自治组织结构中,业主组织代表全体业主开展物业修缮与管理、维护业主权益、承担法律义务与责任时均起着决定性作用,其权威主要来自法律。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里没有就业主组织法人化作出规定,没有明确业主组织的法律地位,因而物业管理至今许多深层次问题与矛盾无法解决。本文就有关业主组织、业主组织法人化、法律地位等一些认识问题、业主组织权利不能有效行使问题、业主组织法人化借鉴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思考,并介绍了北京怀柔区有关业主组织实体化试点、温州鹿城区有关业主组织法人化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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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主自治 组织结构 法人化 物业管理 法律义务 法律地位 决定性作用 深层次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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