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超高层建筑管理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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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绮琪.如何防范超高层建筑管理的风险?[J].住宅与房地产,2014(2):4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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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绮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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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仲量联行深圳物业及资产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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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超高层建筑的定义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及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世界高层都市建筑学会(CTBUH)定义高度超过300米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而根据仲量联行的定义,超高层项目是指高度在400米以上的办公、酒店、公寓或综合性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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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超高层建筑 建筑管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风险 防范 房地产项目 100米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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