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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超高层建筑管理的风险?
引用本文:陈绮琪.如何防范超高层建筑管理的风险?[J].住宅与房地产,2014(2):49-52.
作者姓名:陈绮琪
作者单位:仲量联行深圳物业及资产管理部
摘    要:一、超高层建筑的定义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及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世界高层都市建筑学会(CTBUH)定义高度超过300米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而根据仲量联行的定义,超高层项目是指高度在400米以上的办公、酒店、公寓或综合性房地产项目。

关 键 词:超高层建筑  建筑管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风险  防范  房地产项目  100米  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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