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委员应该且完全可以成为拿报酬的职业公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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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活宁.业委会委员应该且完全可以成为拿报酬的职业公益人[J].住宅与房地产,2014(2):8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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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活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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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住宅建筑物(小区)选出的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一个非营利的组织形式;业委会委员从全体业主中选出来,执行业委会所具有的决策、执行以及对物企进行监督等职权,其本身就是志愿性质,也就是所谓义工。这是客观事实,也是时下的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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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委会 委员 公益人 职业 报酬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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