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育林基金管理办法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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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振新 鲁年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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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林业厅(吴振新),东丰县林业局(鲁年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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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地方国有林业育林基金制度的建立和主要来源我国林业企业育林基金制度是在五十年代初期建立的。育林基金做为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迹地更新、造林、森林抚育、森林保护、森林资源调查、营林道路的建设、林场苗圃营林生产设施以及营林设备购置等。育林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在销售木材时由林业企业按木材销售数量提取的育林费。初期标准是每立方米原木提5元,1962年增加到10元,1982年增加到15元。1988年吉林省政府以吉政发(198)第27号文(吉林省国有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冲第五条规定:(一)从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和国营林场的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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