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放假也不能“不劳不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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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编辑部.停工放假也不能“不劳不酬”[J].中国劳动保障,2013(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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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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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系北京某啤酒公司包装车间的技术工。由于啤酒生产受季节影响较大,每年的淡季期间公司都分阶段地安排职工停工放假15~60天。在生产旺季时加班有加班工资,淡季放假则采取"不劳不酬",停发工资。多年来,公司一直这么操作,多数员工也觉得这是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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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用人单位 停工 劳动者 工资支付 啤酒生产 包装车间 季节影响 按劳分配原则 加班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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