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增值税税务稽查的纳税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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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燚.对增值税税务稽查的纳税判断[J].商业会计,2006(9):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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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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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国家“金税”系统的建立,防伪税控系统的日趋完善,企业通过计算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越来越普及,并且增值税抵扣联要定期报税务机关稽核认定,企业要想多抵扣进项税额已难上加难。但是,还是有不法分子钻空子。今年4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通报了9起涉税违法案件,分别是:“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晋鲁”虚开发票偷税案、广东省十八宝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偷税案、湖南省“1.13”制贩假发票假完税证案、江西金盛皮衣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河南省“7.02”虚开发票案、浙江省临海市翔诚饰品有限公司骗税案、浙江省温州市陈伟良等人虚开倒卖运输发票案、湖南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从查处的情况可以看出,企业偷漏增值税的一般做法是:加大进项税额抵扣:隐报瞒报计税的销项税额。因此,在增值税的税务稽核上,要重点放在对企业计税的销项税额上,防止因税务稽核不力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款的流失。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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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税务稽查 国家税务总局 防伪税控系统 进项税额抵扣 判断 纳税 虚开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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