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青年文明社区”示范城(区)创建,推动城市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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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月20日,团中央、民政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青年文明社区”示范城(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并创建标准。通知指出:开展全国“青年文明社区”示范城(区)创建活动,旨在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四部门自1996年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以来的经验,充分发挥城区在城市社区建设中承上启下的作用,形成城(区)、街道、社区共同推进青年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整体态势。通过树立一批“青年文明社区”示范城(区)创建工作的榜样和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到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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