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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使用发生事故如何赔付
引用本文:陈广辉.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使用发生事故如何赔付[J].道路交通管理,2015(3):74.
作者姓名:陈广辉
摘    要:<正>2013年1月9日0时许,胡某驾车行至北京市大兴区京开西辅路团河路口时,与王某驾驶的大型牵引车发生碰撞,致使胡某车辆损坏。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驾驶的货车登记车主为某货运公司。货运公司为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鉴于涉案车辆系主挂一体时所发生事故,货运公司与保险公司对车辆碰撞部分各持己见,交管部门表示无法找到事故发生时所拍摄照片。胡某诉至法院,向货运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赔偿,保险公司称:涉案车辆的挂车未投保交强险,且涉案事故是挂车碰撞所

关 键 词:货运公司  车辆损坏  车辆碰撞  团河  系主  全部责任  北京市大兴区  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  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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