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面临的管理问题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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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丹.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面临的管理问题及对策[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2(31):9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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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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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敦化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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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是以“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为主导模式,这一模式有国家法律法规的保证以及大量的工程实践,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项目法人制使得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明确。确定了项目法人的经济法律职责范围和责任义务,规范和指导了业主的建设行为;招投标制的推行,实现了工程承包企业由政府指令方式向市场选择方式转变,降低了工程造价,提高了工程承包企业的水平;工程监理制,极大拓宽了业主项目管理的能力,保证了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合同管理制,使得工程参与各方相互制约,各方权益得到了法律保障。本文通过分析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面临的管理问题,提出几点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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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型水利工程 建设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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