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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司登记管理刻不容缓
摘    要:《公司法》颁布之后,公司数量逐年增加,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1.虚设股东、董事、监事及组织机构。《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公司由2个以上50个股东以下共同出资设立。一些公司发起人为了取得法人代表地位和“公司”名称,常常采取一人出资,再把资金分成若干份后以家人、朋友的名义入资、拼攒,虚设股东、董事和监事。从表面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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