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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七项措施支持西部大开发等七则
摘    要:在日前召开的2001年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的税收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一、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免征、3年减半征收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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