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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有企业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谈企业登记管理
作者姓名:赖昭华
作者单位:江西省定南县工商物价局
摘    要:股份合作制是一种以股份形式组织的合作经济,是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从经济性质来看,国有企业只能完全改造为股份合作制,而不能下设一个独立核算的集体性股份合作制企业(公司则可设独立经营核算的子公司)。当前,少数国有企业将生产效益最好的一部份划出来,以能分红的股份合作制为形式,或公私合股,或均职工集股,参与组建了股合企业(简称)。但,这种名为劳动群众自愿组合、独立经营核算的股合企业,却与国有企业有千丝万缕的“柔情”,这种瓜葛,国有企业实有其不当动机,也产生一些不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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