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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局提出小型国营企业改制注意事项
摘    要:前不久,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出通知,对中小型国有企业改制提出五点注意事项: 一、国有企业的资产增值部分仍属于国家所有,不得将国有资产划为“企业股”、“集体股”,改变其所有权性质; 二、不得将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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