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胜诉“印尼”反倾销案的会计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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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爱东,杜丹丹.“武钢”胜诉“印尼”反倾销案的会计启示[J].财会学习,2013(8):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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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爱东 杜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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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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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的会计信息证据效力保障机制研究(7127206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企业应对反倾销成本战略防护体系研究",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应对反倾销的成本防护能力评价体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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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印尼"诉"武钢"反倾销案件的缘起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简称"武钢")是新中国成立后兴建的第一个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生产规模近4000万吨,是中央和国务院国资委直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居世界钢铁行业第四位。公司主要从事热轧产品(热轧板卷、中厚板、大型材、高速线材、棒材)、冷轧产品(冷轧及涂镀板、冷轧硅钢)等钢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钢材产品涉及7大类、500多个品种。"武钢"热轧出口产品获得国家"出口免检"称号,出口零税率。热轧板卷是以板坯为原料,经加热后由粗轧机组及精轧机组制成的钢带。由于热轧钢板产品具有强度高,韧性好,易于加工成型及良好的可焊接性等优良性能,因而被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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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倾销应诉 印尼 武钢 反倾销调查 调查问卷 应对反倾销 反倾销案 内部会计 反倾销税 零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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