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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作者姓名:张秀玲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法律二系!甘肃兰州730070
摘    要:一项职务发明创造的完成 ,是职务发明人与其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 ,职务发明人是职务发明创造得以产生的关键。因此 ,在立法中忽视职务发明人的利益 ,过于偏袒发明人所在单位的利益 ,将职务发明创造统归单位所有是不恰当的。笔者认为 ,建立职务发明创造归职务发明人与其单位共同所有的制度 ,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权利归属及利益分配 ,是切实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有效方式

关 键 词: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人  共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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