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基于新经济时代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及创新发展
作者姓名:郭守标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法学院
摘    要:关于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可行性在学界争论多年,事随时移,目前的学者更加支持我国应当尽快制定并出台个人破产法,以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个人破产制度本身存在的价值与功能是我们在构建个人破产制度时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日益完备与企业破产法的成功实践都为个人破产制度构建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作为我国的第一部个人破产的立法对适用于全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具有深远的意义,通过对《条例》的完善,助力个人破产法尽快落地。值得注意的是,在个人破产模式的抉择上,应当选择将农村居民排除在个人破产法规制的主体之外的一般有限的个人破产模式。

关 键 词:个人破产法  社会信用体系  企业破产法  核销制度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