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货到票未到物资估价入账规范之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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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侍敏.对货到票未到物资估价入账规范之质疑[J].江苏商业会计,2004(6):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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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侍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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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盐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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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月末,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幢当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记录物资采购业务。1993年起施行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以及此前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等行业会计制度,也都有与上述大致相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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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资采购 发票 商业汇票 账务处理 企业 估价入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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