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科目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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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施仁夫.关于共同科目的应用[J].上海会计,19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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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施仁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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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共同科目或称双重性科目,借贷记帐法可用,增减记帐法也未尝不可以用,只是科目的设置方面受到一些限制罢了。 增减法在科目设置上有个显著的特点,也可以说是进行分录的前提,那就是:所有会计科目必须明确规定属于“资金占用”还是“资金来源”,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这是因为增减法是直接按照事物的增减变动进行记帐的,如果科目的性质不明确,那末其金额发生变动,到底是“增”是“减”,无从判明,当然也就难以记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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