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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原始农业的耕作制度
引用本文:郭文韬.略论中国原始农业的耕作制度[J].中国农史,1991(4):32-36.
作者姓名:郭文韬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
摘    要:中国的农业有近万年的悠久历史,大约在1万至2300年前处于原始农业时期。根据考古学和民族的资料推断,在这个漫长的历史时期中,中国的耕作制度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变化:第一个阶段是刀耕阶段,在这个阶段以刀斧和未棒为主要生产工具,生产的重点是林木的砍烧,采用砍倒烧光、刀耕火种、年年易地的撂荒耕作制,此期人们过着频繁的迁徒不定的生活。第二个阶段是锄耕阶段,这个阶段已经发明使用了锄、铲、耜之类的松土工具,生产技术的重点已由林木的砍烧转到土地加工上来,实行耕种若干年、撂荒若干年的轮荒耕作制,此期人们已经过着相对稳定的定居生活。第三阶段是发达的锄耕阶段,这个阶段普遍使用耒耜之类的耕作工具,其前期实行以“菑新畲”为代表的轮荒耕作制;其后期实行以“田莱制”和“易田制”为特点的轮荒耕作制,并且土地连种制已经萌芽。“休闭制”和“轮荒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应混为一谈。

关 键 词:中国  原始农业  耕作制度  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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