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收费项目不应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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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储叶来.这样的收费项目不应保留[J].经济研究参考,200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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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储叶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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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种针对汽车驾驶培训学校的“行业管理费”,尽管其收费名目大多早已消亡,但这种“行业管理费”在执行10年后的今天,又一次被列入安徽予以保留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受到各界的普遍关注和质疑。安徽省的驾驶培训“行业管理费”收之无名。这项管理费“包括因管理而发放的各种证牌(指培训许可证、学员证、培训结业证、教员准教证和教练车标志牌)工本费及其年度审验费”。但到2004年7月,这五种收费名目中,学员证、教练车标志牌已停发,不存在所谓的管理费;教练员准教证一直由教练员与交通管理部门直接发生关系,费用已由教练或驾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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