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审视与对策
引用本文:陈湘清.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审视与对策[J].科技与企业,2007(8):88-89.
作者姓名:陈湘清
摘    要:一、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意义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是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给当今农村带来了可喜的变化,用法律的眼光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带给农村的影响也是极其深刻广泛的。

关 键 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法律审视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市场经济发展  法律意义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