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国债转股顺利实施的对策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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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世军 陶晓燕 朱九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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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海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8 2. 山东工商学院,经济系,山东,烟台,26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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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于1999年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经过3年多的运作,4家资产管理公司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截至2002年6月30日,4家公司阶段性处置不良资产2103.56亿元(不舍债转股金额),累计回收现金454.47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1.6%。在短短34多时间里,4家资产管理公司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确实很令人鼓舞。但是,债转股过程中也遇到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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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转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不良资产处置 |
文章编号: | 1001-148X(2004)21-0083-02 |
修稿时间: | 2003-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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