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容以次充好蒙骗消费者--生产、销售以次充好产品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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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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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1.举报电话铃响了 一天,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举报,反映G省某著名品牌彩电生产企业在S市某处注册设立一个分公司,该分公司主要负责总公司所生产彩电的修理、更换、退货等产品“三包”工作。近年来,该分公司又在市郊的一个租用仓库内设置了彩电维修工场,将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的,在商场、超市开箱销售中被退回的,以及消费者使用后按照产品“三包”规定予以更换、退货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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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品 销售 消费者 公司 “三包” 彩电生产企业 著名品牌 以次充好 案情 退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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