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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问题的探讨
作者姓名:杨焕玲  郑晓彬
作者单位:青岛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基金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企业纳税理性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11WG62);青岛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启动基金项目“企业纳税理性的经济学分析”(63081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正>为了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我国2006年2月15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该准则规定,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具体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三种。其中企业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具

关 键 词:生产性  资产  生物  折旧  会计准则  农业生产  相关信息  经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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