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江西省计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    要:江西省计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计投资字【1997】01号各地、市(计划单列市)计委、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为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认真做好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