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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如何用好四权 处理好四个关系
作者姓名:戈木
作者单位:水利电力部第八工程局
摘    要:一九八八年,领导体制将进入厂长(经理)负责制的逐级首长责任制的改革日程。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将进入项目经理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进程。就经理如何用好四权,处理好四个关系作一初探。第一,经理用好决策权,处理好党政工三者关系。实行项目承包经济责任制。根据《厂长工作条例》规定,经营者享有组阁权、决策权、机构设置权、人事权和内部分配形式决定权。这为内部改革深化创造了良好环境,是领导制度的重大改革。经理在享有和实行这些权力时,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理顺、协调好与党、工的关系,主动接受党委的监督检查和职工的民主管理。按照《厂长工作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即在实行改革方针目标上,凡遇重大决策问题,如经营发展规划、人事安排、内部分配、职工生活福利等,在拟定方案时,要主动征求党委和工会负责人意见,领导班子开会协商研究,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由经理拍板,职代会审议通过,在这里党政工共同的协调意识,是三者关系协调的思想基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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