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来我国不动产登记法的基本原则(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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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啸.论未来我国不动产登记法的基本原则(一)[J].中国房地产,2010(8):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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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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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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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讨论不动产登记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物权法》第10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鉴于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这种中央立法不能一步到位,允许地方先行立法,既可以解决地方性事务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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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动产 记法 登记制度 登记机构 行政法规 物权法 地方性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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