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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来我国不动产登记法的基本原则(一)
引用本文:程啸.论未来我国不动产登记法的基本原则(一)[J].中国房地产,2010(8):12-14.
作者姓名:程啸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一、讨论不动产登记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物权法》第10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鉴于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这种中央立法不能一步到位,允许地方先行立法,既可以解决地方性事务的现实需要,

关 键 词:不动产  记法  登记制度  登记机构  行政法规  物权法  地方性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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