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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施工合同主体是否按转让资产征税
引用本文:向方德.变更施工合同主体是否按转让资产征税[J].税收征纳,2015(4):10-11.
作者姓名:向方德
摘    要:一、基本案例2012年末杉杉服饰公司成立后,通过土地"招、拍、挂"市场,取得3205m2国有土地使用权。2013年初,该公司决定投资820万元新建厂房,与永兴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013年下半年,杉杉公司在累计支付永兴建筑公司工程款245万元后,因筹措资金困难,无法继续按合同约定支付

关 键 词:服饰公司  杉杉  施工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  服装公司  在建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  整体转让  征收范围  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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