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合同与施工合同的解除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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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同属建设工程合同范畴,在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对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的解除权是否应当与施工合同的解除权相同呢?案例 (一)某房产公司欲开发一水景楼盘,委托某勘察设计院进行勘察与设计,同时签订了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各一份。后该房产公司与其他勘察单位和设计院接洽后,感觉以前委托的勘察设计院所作的方案不能满足该楼盘定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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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勘察设计院 施工合同 设计合同 解除条件 建设工程合同 房产公司 工程建设 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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