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福利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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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祥佑,许莉.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福利效应[J].财经问题研究,20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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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祥佑 许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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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福建福州,350121 2.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福建厦门,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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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海西多层次可持续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研究”,闽江学院社会科学启动项目“海峡两岸医疗健康保障体系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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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投保人既可以享受即期低税率的优惠,又可以获得跨期税率差异的收益,改善自身的福利水平。允许保费税前列支,相当于国家对投保人的一部分应税收入放弃了征税权,将降低即期税收收入,恶化当期政府的福利水平。由第三支柱承担一部分工资替代率比完全由第一支柱承担更有效率,有助于改善全社会的福利水平。国家实施个税递延是用即期较小的税收收入减少,换取未来较大的养老支出。在递延绩效无法折现的条件下,国家应通过立法促使政府启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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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福利效应 跨期税率差异 税收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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