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自用燃气的税务和会计处理问题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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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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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济宁,27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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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企业所进购的货物或自产的产品用于自用,都将会遇见增值税的征税问题,在税法中也对这些业务都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会计实务操作中,对于一些特殊企业的特殊产品,对其理解和观点的不同,导致不同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结果,对于企业的成本和利润以及税负影响也不尽相同。对燃气公司而言,大部分销售的燃气属于外购货物,其产品性质较为特殊,都要进入到公司内的各个压力级制的官网,通过燃气输送官网和压力设备输送到各个单位中。在燃气公司的营业成本中,燃气官网的输送配置设备的投入以及年输入费用占据很大比例,因此,对于燃气公司来说,其营业成本主要是由配送成本和外购气源成本两个部分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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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燃气公司 自用燃气 税务处理 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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