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燃气公司自用燃气的税务和会计处理问题分析
作者姓名:王芳
作者单位: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济宁,272100
摘    要:在企业所进购的货物或自产的产品用于自用,都将会遇见增值税的征税问题,在税法中也对这些业务都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会计实务操作中,对于一些特殊企业的特殊产品,对其理解和观点的不同,导致不同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结果,对于企业的成本和利润以及税负影响也不尽相同。对燃气公司而言,大部分销售的燃气属于外购货物,其产品性质较为特殊,都要进入到公司内的各个压力级制的官网,通过燃气输送官网和压力设备输送到各个单位中。在燃气公司的营业成本中,燃气官网的输送配置设备的投入以及年输入费用占据很大比例,因此,对于燃气公司来说,其营业成本主要是由配送成本和外购气源成本两个部分组成的。

关 键 词:燃气公司  自用燃气  税务处理  会计处理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