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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中心”治理:税收管理模式转换的另一种视角
作者姓名:刘召  武靖国
作者单位:河南省濮阳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    要:公共事务的多中心治理模式与传统的单中心模式相比,更加注重发挥政府以外力量的自组织、自调整、自负责的特性,以此提高公共事务管理效率。本文认为,税收管理作为政府管理的组成部分,本身具有多中心性质,公民对政府征税行为的服从是一种准自愿服从。因此,我国税收管理应该从政府一元模式向政府、纳税人和社会力量共同作为、相互协作、各负其责的多元模式转变。

关 键 词:“多中心”治理  准自愿服从  征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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