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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六则
摘    要: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公司法对有条件的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市场筹集发展资金网开一面,并着意强化对国有独资企业的监督约束。公司法的修改有两项主要内容。一、第六十七条修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二、第二百二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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