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港口推进铁水联运枢纽作用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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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海宗.充分发挥港口推进铁水联运枢纽作用的建议[J].港口经济,2011(10):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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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海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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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于2011年5月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合作协议》,为我国铁水联运发展拉开了一个新的序幕。6月在天津召开了沿海港口企业联系机制第二次会议,沿海港口及交通运输部、铁道部相关专家围绕集装箱铁水联运发展进行了积极探讨,纷纷表示发展铁水联运意义重大,充分发挥港口在铁水联运中的主体骨干作用,要认真积极落实《合作协议》,并提出很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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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联运发展 港口企业 铁水 枢纽作用 合作协议 沿海港口 联系机制 骨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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