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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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爱云.浅谈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比较[J].商业会计,20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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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爱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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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开滦集团财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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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把金融资产(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划分为四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这四类金融资产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计量与报告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点,在实务中极易混淆.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也曾专门就二者会计处理发表指导意见,本文参考指导意见对相关的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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