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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科技部门执法检查工作思考与建议
引用本文:林羽.人行科技部门执法检查工作思考与建议[J].华南金融电脑,2015(1).
作者姓名:林羽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摘    要:一、科技部门执法检查“四个项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3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赋予人民银行“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的职责,具体为“指导、协调金融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为该职责的主要承担部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事项目录表》(银办发2010]105号),人民银行科技部门执法检查有以下4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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