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政策与法规7部委联合出台房产新政由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提出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把调控楼市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意见》要求切实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尚未开发的土地,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意见》规定,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差额征收营业税。《意见》决定,实行实名制购房,“期房”禁止转让。《意见》说,房地产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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