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经过旧公司法十二年的运行,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已经基本确立,国家控股的大型国有企业已经全部完成了公司化改造,从体制和制度上使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生根发芽。在此种背景下,旧公司法的历史使命已经基本完成,新公司法着眼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适时的将立法的目的调整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部比较纯粹的商事法律。新公司法反映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现状,吸收了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的研究成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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