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应在农村建立四种保险金
引用本文:张全德.应在农村建立四种保险金[J].农业经济问题,1992(8).
作者姓名:张全德
作者单位:河北省张家口市统计局
摘    要:目前,很多人认为在农村开展计划生育等工作很难。其实,农民也确实有许许多多的难处和苦衷。为解决这些困难,他们迫切要求建立四种保险金。具体说,(1)凡生育一胎、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农户,到失去劳动能力后要发给养老保险金。这样计划生育工作就会好做得多,人口增长也会有效地得到控制,农村经济将会得到更快发展,农民生活也会有明显改善;(2)对成绩突出、群众欢迎的优秀村干部实行养老保险。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疏远了,村组织与农民这个“断层”难以弥合,各项社会化服务不能落实,不能很好地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和办不好的事情。为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搞好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应对一心为集体着想、完成任务成绩突出、为农民多办实事、深受农民欢迎的村干部,通过民主评议和上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养老金保险;(3)在农村应建立医疗保险金,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医务人员业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