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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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文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建议[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1(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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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文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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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偃师市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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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尽快理顺管理体制.一是人民银行应尽快从行业管理中退出,以充分发挥其央行监管的职能作用.二是建立省级信用联社,省级联社由各县(市)信用联社组成,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将分散独立的信用社资金适当集中管理,有利于防范化解局部地区信用社出现的支付风险,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三是取消现行单个信用社法人资格,实行县(市)联社一级法人、统一核算.联社作为一级法人,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联社主人作为法人代表,代表联社行使权力,承担义务.将信用社变为其分支机构,在联社的授权授信范围内开展业务,并承担责任,原信用社原则上转为联社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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