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抽样检验 复检工作急需法律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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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小龙.质监抽样检验 复检工作急需法律规范[J].监督与选择,2004(10):A015-A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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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小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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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企业这么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我有申请复检的权利,我请求对原来的产品重新抽样进行复检,但质监部门一定要用留样,不同意我的请求,而质监部门又拿不出复检必须使用留样的规定同时又对我实施处罚,所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也有企业这么说:“质监部门来检查并抽样检验,我对检验报告有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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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质监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抽样检验 产品 申请 法律规范 复检工作 留样 检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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