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商事制度改革后工商机关协助执行义务若干问题研究
作者姓名:赵宇翔  毛深  丁茜
作者单位:大连市工商局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投资权益的商品化、市场化程度不断增强,股权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财产性权利.同时,由于人们在经济领域的交往与合作日趋频繁,因股权引发的争议也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对股权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的案件呈上升趋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需要有关单位的协助.工商机关作为登记主管机关,所负有的协助义务主要包括协助人民法院办理股权冻结手续,协助人民法院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关 键 词:商事制度改革  协助执行义务  问题研究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