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废金属要严格实行现金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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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局:国务院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以国发1977]153号文颁发了《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决定对实行现金管理,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节约现金使用,稳定市场,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中仍存在某些问题,如不少地区的收购站(点)没有认真执行规定,特别是在废金属、废旧金属器材收购现金管理方面,对单位出售废旧物资也任意付给大额现金,这既不利坚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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