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行政创造法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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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勇.为依法行政创造法律条件[J].开放潮,2005(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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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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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东平地区社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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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依法行政尚处在初级阶段,行政法治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目前,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但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还比较滞后,行政管理的某些方面还存在立法空白,立法质量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突出表现在现存的法律、法规与规章之间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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