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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域设置收储公司的利弊及对策——对泰和县粮食收储公司运行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姓名:叶兴平
作者单位:农业发展银行泰和县支行,343700
摘    要:泰和县粮食系统在粮改前有27个独立核算的粮管所(公司)和一个粮库,6个独立核算的经营性企业(公司),1999年初,根据国发(1998)35号文中"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原则上以现有乡(镇)粮库(站)为单位,或者因地制宜在几个乡(镇)或一个县(市)内组建粮食收储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规定,泰和县粮食系统实施了分区域设置粮食收储公司的粮改方案,设立了19个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粮食收储公司和一个储备库(均为股级单位)以及经营性公司8个,保留县粮食局为正科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内设三股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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