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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征地过程中的主体利益分配
作者姓名:黄朝明  陈建文  王宏伟  王冬青  曹建
作者单位:硕士研究生,中国农业大学资环学院,北京市,100094;北京宏伟达房地产经纪公司,北京市,102600;北京大兴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102600;山东鲁胜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山东淄博,255000
摘    要:农民、集体、用地单位和国家机关是现阶段征地法律关系涉及的 4个主体 ,如何协调土地征用前后各主体利益分配关系、保持社会稳定和有限建设资金的合理利用 ,是征地补偿过程中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以调研案例为素材 ,在分析征地过程中各方利益分配机制现状的基础上得出结论 :要达到合理调整土地征用收益分配的目标 ,应加强国家宏观管理 ,引入市场调节手段 ,理顺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土地收益分配关系 ,加大集体所有者的占有比例 ,强化农民的土地财产所有权意识。

关 键 词:征地利益分配  征用价格  零和博弈
文章编号:1003-7470(2004)-07-0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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