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耕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除了具有经济功能,还具有生态功能、社会的功能和可持续利用功能。长期以来,耕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被忽视,没有形成耕地资源价格补偿机制,这对于实现我国粮食安全而言,不利于调动粮食主产区农户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在广泛借鉴现有研究的基础上,运用CVM法对辽宁省葫芦岛市城乡居民的调研,具体对其耕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城乡居民的耕地保护意识较强;参与耕地保护活动的比率较低;城乡居民对耕地利用外部性的认知差距较大;2010年葫芦岛市单位面积耕地的非市场价值为29243.43元/公顷(即1949.56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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